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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2-05-10   浏览:

校内各部门:

现将 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 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完 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 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 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

(二) 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 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 批准出版的 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 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准字号, 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 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 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 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 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 1 项成 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 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 (复印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 1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 )、成 果 word 格式电子稿。

(二)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 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 复印件 1 套。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 1 本。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 1 套。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 署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 果内容完全相同的 word 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可登录河南省

教育厅官网( 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 ( http://www.hnedur.com) 下载填写,需报送纸质版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即使申报 1 项也要填写) 由报送院部填写,需报送纸质版2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三) 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 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 (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北京大学图书馆版) 和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已结项的 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研究报告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 备注栏明确标示。

(四 ) 发送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电子稿中单位文件夹按 “报送单位代码(另文通知)+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后压缩发送到zkykyc@126.com

单位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单位内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单位内排序务必和汇总表排序一致。

三、成果申报程序


(一)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省 教科规划办”) 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材料的受理、 审核和评审工作。

(二)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 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申 报成果的审核、汇总和报送;其他单位(学校) 申报的成果由单 位(学校) 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 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三) 材料受理时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邮箱:zkykyc@126.com

报送地址:行政综合办公楼806科技处


                                                            科技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