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专利管理文件及表格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工作流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17   浏览: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修正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消除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现就我校专利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专利申请前评估审批流程

以学校名义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物质、技术、人力及其他条件以及执行学校任务所完成的知识产权成果为职务科研成果,所有权属于学校。职务科研成果不得以非学校名义申请专利。

(一)专利普通申请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前须填写“专利申请盖章审批流程”,经教师或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在“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签字审批后,携纸件专利申请审批表、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及申请专利相关支撑材料(申请专利所依托的项目申请书或前期相关研究成果)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审批合格后提交至校办在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上盖章。任何学院和个人无权私自对外签署专利申请代理委托合同。

(二)专利预审申请

通过预审途径申请的专利,须依托相关科研项目产生且所申请专利应具有较好的推广价值及应用前景,经科技处审核后方可通过预审途径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二、杜绝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下列各类行为属于该办法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1.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2.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3.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5.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6.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二)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强化管理责任

各申请人及其所在学院是专利申请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专利申请行为的规范工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排查出的非正常申请专利需及时主动撤回。


科技处

2025年2月17日